2009年9月11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奥克萨罗伊国宾馆会见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反恐机构执委会主任和出席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的人员。
乌兹别克斯坦领导人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8年来已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在构建区域和全球安全结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此期间在扩大和加强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文领域有效合作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实现本组织的任务和目标采取了重要步骤。
卡里莫夫总统强调,在乌兹别克斯坦担任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期间,本组织工作的优先事项之一是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目标、宗旨和原则制定完善运行机制的措施。
双方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2009-2010年的优先事项和具体计划。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感谢乌兹别克斯坦领导人的热情接待,并高度评价上述提高组织的效能的建议。
会议指出,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上各方就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问题开诚布公和建设性的交换了意见。
2009月10-11日,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
2009年9月11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会见了代表团团长和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负责人。
国家元首阐述了在乌兹别克斯坦担任下一任主席国阶段扩大和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发展前景。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由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长诺罗夫主持。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和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苏巴诺夫出席会议。下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例会将于2009年10月在北京举行。
2009年9月15-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减灾中心专家会议在哈方主持下在阿拉木图举行。各方还讨论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预防和消除紧急状况进行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设立专门网页等问题。
哈方负责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研究创建上述网页。
2009年9月21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俄语国际电视频道记者采访,回答了有关上海合作组织在确保欧亚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作用、上海合作组织各国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措施、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优先方向和前景及其国际交往的扩大,以及即将在北京召开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的准备工作等问题。
努尔加利耶夫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祝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成功,中国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各方面合作提出了多项重大倡议。
2009年9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由主席罗兹率领的联合国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ICSC)代表团举行了磋商。
双方还就国际组织的招聘、法律和物质保障问题交换了意见。公务员制度委员会主席建议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执行机构的有关工作。双方就进行下次工作接触达成协议。
罗兹向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赠送了联合国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工作小册子。
2009年10月10日:中国外交部照会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对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表示感谢。
中方高度评价秘书处为上海合作组织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希望通过秘书处的协调加强本组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作用。中国将继续支持秘书处的工作。
2009年10月11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收到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的感谢信,信中对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表示感谢。
2009年10月9-1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协调员理事会会议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举行,讨论了2009年10月14日即将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各方就总理会议日程及签署的文件和决议草案达成一致。
会议期间,各方就有关本组织当前和未来工作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在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丘季诺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米尔济亚耶夫出席。
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
本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苏班诺夫列席。
印度共和国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拉希米、蒙古国对外关系与贸易部长巴特包勒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吉拉尼作为本组织观察员国代表,以及阿富汗副总统哈利利作为东道国客人与会并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各成员国总理。
总理们在友好和建设性气氛中研究、分析了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就深化本组织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总理们满意地指出,阿斯塔纳总理会议(2008年10月30日)以来,本组织政治、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取得长足进展,成员国睦邻友好、相互信任与全面协作进一步加强。
总理们强调,在当前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下,成员国应继续落实2007年8月16日缔结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叶卡捷琳堡峰会(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共识,确保本组织稳定发展,维护共同利益。
二、总理们指出,本组织成员国正在采取切实措施,保持各自经济稳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迫切需要促进地区发展,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以提高各国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强本组织经济职能。
总理们认为,本次总理会议期间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加强多边经济合作、应对全球金融经济危机、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共同倡议》非常及时。
总理们指出,成员国实业界交流应为加强本组织经贸和投资合作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总理们高度评价本次总理理事会会议期间在北京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工商论坛。
三、总理们认为应深化本组织金融合作。根据叶卡捷琳堡峰会共识,成员国财金部门应就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加强信息交流。成员国将研究举行财长和央行行长会晤。
总理们责成成员国相关机构会同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尽快完成《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组建和运作基本原则》商谈工作。
四、总理们支持本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作为重要平台,为加强本组织经济金融合作、规划落实富有前景的区域性共同项目发挥重要作用。
五、总理们责成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更有效地利用成员国现有过境运输潜力,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交通运输合作的法律基础。
六、总理们支持尽快启动"上海合作组织信息高速公路"和"利用电子数字签名进行跨界电子合作"两个示范性项目。
七、总理们强调,开展农业合作意义重大,责成加快首次农业部长会议的筹备工作,尽快研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合作协定》草案。
八、总理们重申,在当前形势下,开展科技合作有利于提高成员国应对全球威胁与挑战的能力。因此,应重视从成员国感兴趣的科技和创新发展的优先领域出发,采取一致步骤,制订和实施一批共同计划和项目。成员国首次科技部门领导人会晤应对形成共同立场发挥重要作用。
九、总理们支持进一步深化海关合作,简化贸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和工作效率,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为区域经贸合作服务。
十、总理们认为,应加强成员国间标准、计量、技术法规、合格评定和检验监管领域合作,协调解决区域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便利区域内的商品流通。
十一、总理们指出,应采取一致措施,共同应对自然和人为灾害,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十二、总理们积极评价人文合作成果,主张不断巩固和完善合作机制。其中,应继续做好定期举办高校校长论坛和本组织成员国"教育周"的工作。
十三、总理们指出,深化卫生合作,建立本组织成员国相关医疗机构间的伙伴关系,加强共同防治传染病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总理们认为本次总理理事会会议期间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防治传染病联合声明》非常重要。
十四、总理们指出,本组织成员国同观察员国务实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欢迎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参加本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和人文合作,促进本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十五、总理们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总理们审议了本组织常设机构财务和内部建设相关问题,批准了本组织2010年预算。
会议期间,本组织成员国海关部门授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培训和提高海关关员专业技能合作议定书》。
总理们高度评价本次总理理事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情况,对中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下次本组织成员国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将于2010年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行。
2009年10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会见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拉希米。
会议期间,双方讨论了10月14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成果,以及上合组织与伊朗自2005年成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以来的合作前景。
2009年10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扎哈罗夫在秘书处为40位挪威国防大学毕业生举办题为"上海合作组织在确保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的作用"讲座。
2009年10月22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在秘书处会见了驻华武官团成员。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通报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安全与稳定领域的合作现状与前景,以及6月和10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和总理会议的成果。
2009年10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接受人民日报网站访客提问一个半小时,回答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在确保和平、安全和地区的作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措施,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的地位,本组织的优先工作事项和前景,以及10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的成果。网站访问量约140万。
努尔加利耶夫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他表示,中国在加强本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合作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倡议,祝中国的经济改革取得成功。
详细的采访,请访问"人民日报"
2009年11月3日,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扎哈罗夫会见了荷兰外交部政治安全局局长斯瓦尔提。双方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在安全领域的对外政策,包括成员国对阿富汗的立场及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的前景。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行政学院院长论坛1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会见了出席论坛的各国代表及有关国家驻华使节。
马凯指出,通过这次论坛,各成员国交流了在应对危机和开展公务员培训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这对于促进成员国国家行政学院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意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国国家行政学院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和分享有益经验,不断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外交部党委书记、副部长王光亚,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魏礼群会见时在座。
2009年11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长和部长代表出席了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和特邀国阿富汗的交通部长和部长代表,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亚洲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
2009年11月10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会见了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在友好、务实、富有建设性的气氛中讨论了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交通合作等问题。
会议指出,成员国间交通合作取得了实质进展,为促进本组织经济合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长们对本组织框架内的交通示范项目中吉乌公路、E40公路,以及塔乌公路等重要区域交通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部长们特别指出,本组织成员国专家在亚太经社会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技术和金融支持下,经过4年8轮谈判于2008年6月完成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草案的制订工作,并责成继续制订该协定草案的相关附件。
指出应制订本组织成员国公路协调发展规划,以加强公路运输合作。
就对国际道路运输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并制定出消除所发现的相关障碍的行动计划达成协议。
决定促进本组织框架内铁路、民航运输领域合作,并确定铁路、民航运输领域今后互利合作的可能方向。
借鉴本组织与亚太经社会和亚行合作的模式,欢迎相关国际金融机构、国际组织、本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参与本组织的交通合作项目。
决定积极开展与本组织观察员国在交通领域的合作,并邀请其参与本组织的交通合作发展进程,特别是在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制订与建设方面,充分听取观察员国的意见,促进本组织成员国与观察员国在交通领域的共同发展。
2009年11月16-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了由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省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文化遗产办公室、西安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欧亚经济论坛。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率团了论坛。
来自20多个国家,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以及伊朗、蒙古、日本、韩国、乌克兰、斯里兰卡、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比利时、尼泊尔等国政府机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以及一些国际和区域组织的1200多名代表出席论坛。
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指出 , 近年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保障稳定、发展国民经济和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方式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领导人指出 , 目前世界经济正经历着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只有通过加强合作才能克服危机 , 寻找新的发展机遇。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在论坛上发言介绍了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领域的工作。并在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蒙古海关领导人会议上发言(详见讲话)。
2009年24-2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议由乌方主持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举行。
这次会议是朝着建立一个打击在上海合作组织根据一份对为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在打击贩毒领域合作有关决议加强务实合[作的新举措。
这次会议是落实2009年5月在莫斯科举行的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
会议期间各方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非法贩毒合作的现状和前景,并一致认为, 目前提高该领域合作的潜力巨大。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10-2015年禁毒战略草案的相关工作正在继续进行。
会议期间各方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专家工作组、完善禁毒合作的法律基础,执法和抑制毒品犯罪、前体管制、减少对毒品的需求等问题。
2009年12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会见了俄罗斯副外长卡拉辛。
双方着重谈到努尔加利耶夫自2010年1月1日起作为欧安组织代表这一新的职能的有关问题。
双方就德涅斯特河左岸、纳卡冲突以及南高加索地区局势和欧安组织在这些领域中的作用交换了意见。
2009年12月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举行。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长扎米舍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长谢旭人、吉尔吉斯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长苏丹诺夫、俄罗斯副总理、财政部长库德林、塔吉克斯坦财政部长财务部长纳德姆吉诺夫、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副财长古利亚莫夫、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总裁马尔琴科、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副行长苏耶尔库尔、俄罗斯中央银行行长伊格纳契耶夫、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副行长尤苏波夫、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银行副行长阿卜杜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在友好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就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金融领域合作的迫切问题和合作前景交换了意见。
会后通过了联合声明。
2009年12月15-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门高官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上合组织秘书处举行。
会议期间,各代表就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农业多边合作行动计划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中农业项目的具体实施交换了意见。
各方代表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在会议的筹备工作和农业领域合作协定的问题。
双方还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信息平台交换了意见。
2009年12月18日,联合国第64届大会一致通过“联合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决议A/64/L 0.34(第124项议程),该决议草案由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提交的。
该决议由序言和5个决议部分组成。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在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感谢所有联合国会员国支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倡议。
2009年12月23日,杨洁篪外长在外交部会见了即将离任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双方就进一步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地区各国睦邻友好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9年12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为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和副秘书长高玉生和扎哈罗夫举行离任招待会。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 、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阿德尔别科夫和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萨拉胡特季诺夫作为嘉宾出席招待会并发表了讲话。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驻华使馆、外交使团,以及驻在国政府机构和公共组织的代表出席了招待会。
应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邀请, 根据本组织成员国2006年5月15日外长会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
织的主席和/或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观察团条例(
以下简称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条例),
2009年12月23-27日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以下简称观察团)
对乌兹别克斯坦议会选举的筹备和举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本组织秘书长决定派遣观察员团。该观察团由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5名工作人员和6名成员国代表(分别来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组成。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委任副秘书长卓诺诺夫为团长。
选举是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17条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选举法举行的。
观察团了解了参加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选举的各政党的竞选纲领。
观察员团会见了企业家和商人运动总部的代表、乌兹别克斯坦自由民主党代表、社会民主党阿多拉特代表、乌兹别克斯坦生态运动党执行委员会、乌兹别克斯坦民主党和人民民主党代表。
为了客观评价选举进程,观察员团参观了 在塔什干市以及布哈拉纳沃伊州撒马尔罕和塔什干州地区的投票站。
在选举当天,观察员团前往在塔什干等地的87个投票站当地时间2009年12月27日6-20时的 公开选举。
观察员团认为,投票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选举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公民积极参加投票。
访问投票站的有来自乌兹别克斯坦政党的观察员,也有国际观察员。选举过程中观察团未接到投诉意见。
重要的是,观察员团有权访问不同的投票站观察选举进程,并从选举委员会获得必要的信息。
观察员团的代表参加了投票站计票和投票结果汇总。未发现违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选法的情况。
观察员团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团长接受了一系列采访并发表了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认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选举自由,透明和符合国家法律及其国际承诺。 未有质疑选举投票结果的情况发生。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外交部和其他组织和机构所提供的援助表示感谢。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团长卓诺诺夫